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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彬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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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彬山 1912年11月生于湖南平江县虹桥区长庆村。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。1935年转入中国共产党。1936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。先后任湘鄂赣军区政治部组织干事、破坏部部长、红16师政治部组织科科长、湘鄂赣军区游击队政治委员。参加了湘鄂赣边区反“围剿”。湘鄂赣军区主力红军长征后,被留下坚持游击战争。抗日战争爆发后,先后任新四军第1支队1团连指导员、营教导员,新1团政治处主任,新四军苏北军区盐城独立团团长,第6师5l团政治委员。1945年1月任苏浙军区第3纵队9支队政治委员。参加了反“扫荡”、反顽斗争。解放战争初期,任新四军兼山东军区第一纵队第3旅9团政治委员。1946年5月,任第3旅政治部主任。1947年11月,任华东野战军第4纵队10师副政治委员。1949年2月,任第三野战军第23军67师政治委员。先后参加了莱芜、孟良崮、鲁南战役,陇海路、平汉路破击战,豫东、济南、淮海、渡江战役和解放杭州、上海战役。新中国成立后,任上海警备区第二副政治委员。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,获二级八一勋章、二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二级解放勋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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